中共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纪律检查委员会
关于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的通知
各党总支、支部:
根据省纪委监委和委直属机关纪委部署要求,将七月份作为全省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月。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,结合中心实际,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系列活动。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时间
7月1日-7月31日。
二、活动内容
(一)中心“六个一”系列活动:观看1次警示教育片;参观1次警示教育基地;组织1次现身说法;开展1次谈心谈话;制作1张廉政提示卡片;编印1本违纪违法典型案例。各项活动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。
(二)总支、支部自选动作:各党总支、支部要结合主题教育、“四送四进四提升”健康促进行动、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百日攻坚行动、群众看病不够便利专项整治等工作要求,突出专业特色,主动开展以案说法、以案说纪等警示教育;邀请领导干部、总支书记或支部书记、纪检委员讲廉政党课,组织“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”知识测试,重温入党誓词、践行初心使命等形式,丰富活动载体,增强教育效果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提高政治站位。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,落实中央《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》和国家卫生健康委《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》,教育引导广大党员、干部进一步筑牢思想道德防线、增强拒腐防变能力,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,为推动中心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。
(二)强化责任落实。各党总支书记、支部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,统筹谋划,分工负责,带头开展警示教育活动;要做好结合文章,对照典型找不足,对照案例查风险,深挖细查本部门、本岗位的廉政风险点;要加大宣传通报力度,推动教育有声势有效果。
(三)加强协调调度。纪检办公室作为牵头部门,要靠前协调,周密安排中心层面活动,同时加强党总支、支部活动的指导、监督和考核评价。各支部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请于8月2日前报中心纪检办公室,考核评价情况将纳入支部年度工作考核。
联系人:方园,电话:0531-67605773
中共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纪委
2023年6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