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性乙肝患者抗病毒治疗期间的生育问题,虽无太多的询证医学证据,但参比女性,情况简单的多。1、对于计划授孕的处理,可以先予抗病毒治疗,等待获得持续治疗应答,停药一段时间后授孕;或抗病毒治疗前授孕,后进行抗病毒治疗。2、对于正在接受抗病毒治疗者的计划授孕,干扰素必须停药3个月以上才能授孕;而核苷类似物治疗后,对于病情较轻者可停药2周以上,后授孕,对于病情较重者不能停药者可换成LMV或TDF或LDT一段时间后,后授孕。3、对于口服核苷类药物期间男性意外授孕者,在充分之情沟通后,女方可继续妊娠,并密切观察;但对于干扰素治疗期间男性意外授孕者,安全性未知,在充分知情沟通后,建议女方终止妊娠。关于妊娠与抗HBV治疗,尤其是抗HBV对妊娠安全性的问题,在我国传统的家庭价值观的背景下,临床医生面临的不仅是一个病人的疾病问题,而且是更是面临来自一个家庭、甚至是一个家族的社会问题。针对妊娠于抗HBV治疗这个严峻的医学与社会问题,如何最大限度地避免风险、最大限度地获得收益,尚需要不断积累更多的询证医学证据。对于迫切渴望孩子的家庭,应在充分告知患者的收益与风险,在充分权衡利弊的情况下,仍由患者及其家庭做出决定。“世上本无路,走的人多了,也就成了路”。我们只有不断积累更多的询证医学证据,才能突破这个禁区,才能有所进展,才能有所作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