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切实落实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无偿献血者奖励有关规定的通知》(鲁政办字〔2023〕41号)、《关于落实无偿献血者“三免政策”的通知》(济卫发 〔2023〕9号)要求,充分保障享受政策人员的合法权益,医院充分发挥公立医院职能,落实无偿献血者免交医院普通门诊诊查费。
一、享受范围:
(一)在我市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;
(二)在我市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志愿者;
(三)在我市荣获国家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的捐献者;
(四)户口在济南、长期工作生活在济南的造血干细胞捐献者;
(五)符合申报上述奖项及条件的个人。
二、享受权利:
持有血液中心核发的《山东省无偿献血荣誉乘车卡(济南)》,免交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诊查费,有效期至2028年5月31日。
三、免收普通门诊诊查费流程:
01
患者就诊
(普通门诊)
02
持山东省无偿献血荣誉卡(济南)
03
就诊时向接诊医师出示本人荣誉卡
04
就诊结束,医师在系统
申请退费,
患者持荣誉卡至
门诊一楼一站式服务中心
05
审核、登记、办理
“免诊查费”手续
06
退费
三、使用须知:
(一)“荣誉卡”仅限本人使用,持有人应主动出示“荣誉卡”,并配合做好相关核验工作。
(二)普通门诊诊查费为专项“荣誉卡”减免费用,该费用不做其他任何费用抵扣使用。
五、“山东省无偿献血荣誉乘车卡(济南)”(样卡)